針對個別地方、單位和學校在人才引進招聘公告中,仍將畢業(yè)院校、國(境)外學習經(jīng)歷、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;個別地方和學校仍以中高考成績?yōu)闃藴湿剟罱處熀蛯W生;有的學校公開發(fā)布、張貼中高考喜報,或通過家委會等形式宣傳高分考生和升學率;有的高校仍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、職稱評聘、評優(yōu)評獎的限制性條件,與物質(zhì)利益簡單掛鉤等,中共甘肅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近日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有關問題自查自糾的通知》明確,各地各單位各校要堅決落實教育評價改革各項任務,對違反教育評價改革精神尤其是“十不得一嚴禁”負面清單的各種做法規(guī)定,要堅決糾正,切實做到令行禁止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單位各校要切實對標對表、舉一反三,對是否存在違背中央精神和觸碰“十不得一嚴禁”負面清單紅線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、立行立改,堅決糾正違反教育評價改革精神的做法,確保教育評價改革在我省不跑偏、不走樣、不變形。各地各單位各校全面對標對表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2022年下發(fā)的《關于進一步清理與<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>不相適應政策措施的通知》做好清理工作。進一步鞏固清理規(guī)范成果,切實抓好文件的廢止、修訂工作,對新出臺的文件要嚴格審查,再次全面清理與《總體方案》精神不相適應的規(guī)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性文件,防止出現(xiàn)新的違反教育評價改革精神的文件。同時,堅決落實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有關要求,帶動全社會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觀念。要組織開展評價改革專題宣傳活動,在有關媒體或網(wǎng)站上建立評價改革專題專欄,加大對科學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,合理引導預期,增進社會共識。
2023年中高考在即,各地要強化中高考宣傳工作紀律,嚴禁以任何形式宣傳“中高考狀元”“高考升學率”“高分考生”“中高考喜報”“本科上線率”“名校錄取率”等信息,堅決杜絕任何關于中高考成績和“錄取率”的炒作;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系統(tǒng)干部職工(員工)、各初高中學校、校外培訓機構(gòu)通過自媒體宣傳炒作與中高考成績相關的內(nèi)容;嚴禁各初高中學校、校外培訓機構(gòu)在校園(或機構(gòu))內(nèi)外擺放、懸掛、張貼關于中高考成績的橫幅、板報等宣傳資料;嚴禁學校和教師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中高考志愿;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任何形式向所屬初、高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;嚴禁以中高考成績對各地及初、高中學校進行排名排隊;嚴禁以中高考成績?yōu)闃藴湿剳蛯W校、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;嚴禁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(guī)爭搶生源。
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“十不得一嚴禁”負面清單
1.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、教育部門、學校和教師。
2.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、經(jīng)費分配、評優(yōu)評先等掛鉤。
3.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?yōu)闃藴湿剟罱處熀蛯W生。
4.嚴禁公布、宣傳、炒作中高考“狀元”和升學率。
5.規(guī)范高校教師聘用和職稱評聘條件設置,不得將國(境)外學習經(jīng)歷作為限制性條件。
6.突出質(zhì)量導向,重點評價學術貢獻、社會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(yǎng)情況,不得將論文數(shù)、項目數(shù)、課題經(jīng)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、獎勵掛鉤。
7.不得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、職稱評聘、評優(yōu)評獎、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。
8.有關申報書不得設置填寫人才稱號欄目。
9.依據(jù)實際貢獻合理確定人才薪酬,不得將人才稱號與物質(zhì)利益簡單掛鉤。
10.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(guī)爭搶生源。
11.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(yè)院校、國(境)外學習經(jīng)歷、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