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游數據

作為噱頭的上海樓市降價潮

2005年09月09日12:45   來源:西本資訊
摘要:
    新干線訊  第一財經日報/翟宇
    時間溜進2005年9月,已陷入冷淡近三個月的上海樓市突然間熱鬧起來。為了打破滯銷的局面,此前趾高氣揚的開發(fā)商為了促成樓盤成交量,回籠資金,終于放下身價,無理由退房、差價補償一時蔚然成風。
  從目前情況看,差價補償似乎正成為上海樓市促銷的一個主流手段。但是從萬里雅筑的主動賠償,到達安春之聲花園的被動索賠,其間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:此前開發(fā)商與購房者所簽訂的購房合同在這個關鍵時刻都不管用了?如果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被雙方忽略,那所謂的買賣關系又如何確立?
  而且樓市下跌的風險是否應該完全由開發(fā)商自己來承擔?如果是購房自住者,房子貶值對其產生的現實影響并不大,因為在購房前已做過充分的估計和準備;如果是購房投資,那么投資風險應該自己承擔。開發(fā)商承擔開發(fā)和銷售風險,購房者承擔購房后房價下跌的風險,市場規(guī)律便是如此。
  達安春之聲的開發(fā)商為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,已經將合同更改,將違約金提升到購房款的10%。據了解,在樓市最好的時候,開發(fā)商曾經將違約金下調至1%。對于購房者而言,如果房價下跌的幅度超過違約金,就可以考慮“止損”的問題。
  而開發(fā)商愿意打破合同的“約束”,主動提出差額賠償,撇開其可能的“良心發(fā)現”因素,這類開發(fā)商大多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,最重要的是年關將近,希望借一個噱頭把手上積壓的房源出售,回籠資金,這才是硬道理。
  而類似上海新湖的促銷手段——“無理由退房”,或許只能以“無所不用其極”來評價。因此,所謂的“無理由退房”并不是開發(fā)商為承擔樓市風險而設計的促銷手段,僅僅是一個刺激銷售的噱頭罷了。雖然上海新湖的總經理陳堅口口聲聲表示,新湖此舉完全是為了提升市場信心,而非出于套現的目的。
  在經過三個月的沉淀之后,消費者對樓市前景的看法已發(fā)生實質性變化。即便新湖明珠城會因“無理由退房”而熱銷,這種情況肯定不能維持多長的時間,之后,上海新湖又將面臨如何以更“出挑”的噱頭吸引市場聚焦的問題。
  這將與之前大多數率先降價的樓盤所遭遇的“一時熱銷”的境況大約一致。實際上,現在還有一些開發(fā)商仍心存僥幸,期待上海樓市回暖后再將手中的新盤推出,一些曾經在7、8月份以尾盤銷售的名義打折的樓盤,在短期內獲得市場追捧后戛然而止,顯然是對市場可能回暖抱有希望。
  不可否認,這些開發(fā)商的期望將最終落空。以目前一波緊接一波的下跌浪潮,沒有多少開發(fā)商能夠阻擋。事實上,這股降價潮已經越來越近了。
免責聲明:西本資訊網站刊登本圖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,旨在為滿足廣大用戶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,并非廣告服務性信息。頁面所載圖文不代表本網站之觀點或意見,僅供用戶參考和借鑒,不構成投資建議,如有侵權,請聯系刪除。投資者據此操作,風險自擔。

法律提示:本內容系www.cixidb.cn編輯、整理,轉載需經授權,若需授權必須與西本資訊與作者本人取得聯系并獲得書面認可,并注明來源。如果私自轉載,西本資訊保留一切追訴的權力,直至追究私自轉載者的法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