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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水縣青山路(廣慈路-永禎路)道路工程
2010年09月07日15:06
來源:西本資訊
摘要:建水縣青山路(廣慈路-永禎路)道路工程
| 建水縣青山路(廣慈路-永禎路)道路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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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水縣建設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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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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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部發(fā)展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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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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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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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道路長720m,寬4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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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申請人資格要求 3.1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(guī)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(yè),均可報名參加上述工程的投標. 3.2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的法人。自愿組成聯(lián)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;相同專業(yè)的施工企業(yè)組成的聯(lián)合體,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(yè)的業(yè)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。 3.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,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,只有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進入評標程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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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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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9-07 8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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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9-13 17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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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(建水縣聯(lián)絡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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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紅超 楊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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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73-76244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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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招標文件的獲取 4.1請投標申請人于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13日,每日上午8:30時至11:30時,下午15:00時至17:30時(北京時間,下同),在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(建水縣聯(lián)絡處)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。 4.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200元,售后不退。 4.3郵購招標文件的,需另加手續(xù)費(含郵費)50元。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(含手續(xù)費)后3日內寄送。 4.4為方便招標代理公司統(tǒng)一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,請省內申請企業(yè)在報名時遞交以下資料的復印件(加蓋公章):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、資質證書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、擬派項目負責人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及身份證;省外申請企業(yè)自行到企業(yè)所在地人民檢察院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,連同投標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代理公司或河口聯(lián)絡處。 5、投標文件的遞交 5.1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為2010年09月28日15時00分,提交到紅河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,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(guī)定的招標文件將被拒絕。 5.2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,應按照有關規(guī)定提供貳萬元的投標保證金。 6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紅河建設信息網(網址:www.hhjs.gov.cn)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網址:www.chinabidding.com.cn)上發(fā)布。 8、聯(lián)系方式招標人:建水縣建設局法人或法人代表:徐小松聯(lián)系人:譚俊國電話:0873-7622059 招標代理機構: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法人或法人代表:秦臻地址:蒙自縣護國路1號州建設局5樓519室郵編:661100 聯(lián)系人:羅紅超 楊玲電話:0873-7624499 傳真:0873-76244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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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建水縣青山路(廣慈路-永禎路)道路工程已由建水縣發(fā)展和改革局以建發(fā)改投資[2010]70號批準建設,項目業(yè)主為建水縣建設局,建設資金來源100%自籌,項目出資比例為100%,招標人為建水縣建設局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,選定承包人。2、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.1建設地點:北部發(fā)展區(qū) 2.2建設規(guī)模:新建道路長720m,寬40米 2.3計劃投資:2000萬元 2.4計劃工期: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10月,計劃竣工日期為2011年6月,工期約240日歷天 2.5招標范圍:按設計施工圖所含內容(詳見工程量清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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